宁夏建设黄河流域先行区实施意见汇总(宁夏建设黄河流域先行区实施意见解读)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先行先试为黄河流域其他地区积累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增强黄河流域生态绿色发展活力,书写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黄河答卷”。
实施方案提出,先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先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黄河干支流水质持续改善。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能耗强度下降15.5%、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全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低碳引领的基本原则。要加快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水源涵养和固碳作用,重点推进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风沙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贺兰山、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退化林草修复。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抓好科学绿化示范区建设。力争到2025年完成100万亩草原生态修复。
实施方案要求,要推进山林地确权登记,放活山林地经营权,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依法流转山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挥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融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涉林抵押贷款。探索开展林业资源价值评估和林业碳汇交易。推进“以林养林”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
宁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由六大部分构成,共80条改革措施。旨在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推动解决企业设立、经营、发展、退出中的各类问题,努力建设审批更快、流程更简、监管更准、服务更好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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