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细则发布(南京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办理)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12 ?阅读
借款人商业住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委托和贷款银行上传职工上月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于每月10日开始,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报销上月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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