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百科问答

婚后“加名”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和女朋友还没结婚,我准备买一套房子,目前只够付首付,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如果以后结婚了,拿着结婚证去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加上妻子的名字,那到时候,我妻子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我之前的商业贷款?如果婚后妻子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提取?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男方已在婚前购房并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即购房行为已经完成,不能因增加配偶的名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更不能用公积金偿还其他贷款。国家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法规是:“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也即以置换、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房产的(即非购买方式),不属于可提取范围。”请确认“加名”是通过哪种方式获得产权,若以“赠予、继承、析产”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份额,按条例的规定,不属可提取范围。房产登记涉及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利益(收益)的损益也多方面,变量很大,建议还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

婚后“加名”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由萧萧发布,不代表九财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zxwl56

微信咨询
九财网
返回顶部
X九财网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zxwl66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