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离婚后贷款由谁还呢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20 ?阅读
结婚时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离婚后房子怎么办,未还清贷款由谁还呢?
九财网回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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