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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应该“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认定应该“认房又认贷”

抢占年初房贷市场 部分银行放松审核要求

三套房贷也能过审批

上周《广厦时代》关注了年初多家银行恢复8.5折优惠的信息。本周《广厦时代》调查又发现,除恢复8.5折优惠外,部分银行还放松了对房贷的审批,对于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有所放松,可以“认房不认贷”。资深银行人士指出,这主要是部分银行恶性竞争所至,在当下房贷火热的时期通过放松审批抢占市场。

现象: 第三次办理房贷也能通过审批

《广厦时代》来到位于通州区的某新盘项目现场,现场看房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多家银行都在此设立了坐席接受购房者的贷款咨询。《广厦时代》以购房者名义向银行咨询,是否可以第三次贷款买房。在第一家银行,第三次房贷的需求遭到了果断拒绝,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在他们银行,只要是能够查到有两次以上的房贷记录,贷款申请都无法通过。

《广厦时代》又来到另外一家银行的坐席前,对于相同的申请情况,该银行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是上海户籍,前两套房均为贷款购买,如果其中一套已经售出,贷款也已经还清,就可以按照二套房的房贷政策再次贷款购买,如果曾经有过贷款买房记录,但贷款还清,房子已经售出,名下无房屋,可视作第一套房发放贷款。

规定: 二套房认定应该“认房又认贷”

对此,《广厦时代》致电该银行的客服中心,客服中心给出的答复是,关于二套房的认定,主要要看当地监管部门的规定,是认房还是认贷,具体问题还是要咨询当地监管部门。而根据2010年5月26日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应认房又认贷。

而2010年7月7日,上海市住建委、央行管理部、上海市金融工作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则规定,贷款人在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应严格执行(建房【2010】83号)《通知》的有关规定。而上海的各家银行在限购以来,也一直在执行“认房又认贷”。

分析: 主要是因为银行之间竞争所致

部分银行放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否意味着限购政策有所放松?某银行资深人士告诉《广厦时代》,银行二套房认定标准的放松,与限购政策调整基本无关,不具政策参考性。时值年初,各家银行贷款额度充裕,尤其是对于房贷业务占比较大的银行,这一时期是抢占客户的好时机。因此8.5折等优惠开始普遍出现,也不再具备刚出现时的竞争力。对于目前市场上旺盛的购房需求,略微放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可以在竞争激烈的房贷市场上多分一杯羹,从另一方面也促使楼市更加火爆。(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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