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与13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贷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20 ?阅读
近日,沈阳市与辽宁省内13个城市完全开通了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即省内其他城市市民可用公积金在沈阳购房,在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利率等方面,享受与沈阳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沈阳市民也可以用公积金到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并享受与当地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
在沈阳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选择异地购房,可以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并执行当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和解释。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想在沈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照此办理。(人民日报)
本文由萧萧发布,不代表九财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