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房屋产权方须补偿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25 ?阅读
网友“平静”:老公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只付了首付,婚后我们一起还贷,现在感情不和,如果离婚,请问房子我有份吗?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一般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房屋的产权属于你老公,对于你们共同还贷的部分你可以要求你老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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