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27 ?阅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所在城市、所属区县内购买自住住房;
4、具备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各积金6个月(含)以上(正常申请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文/九财网 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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