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早已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和“二套贷款”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27 ?阅读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记者走访获悉,部分新政内容早已在佛山实施。《通知》中备受关注的内容包括:贷款条件有所放松,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即可申请贷款;公积金异地缴纳可于户籍地购房、工作地更换后异地公积金可实现合并,公积金贷款范围扩大到支持第二套房并适当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就相关内容,记者以普通购房者的身份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佛山暂未接到相关实施通知,但对于新政中的部分内容,该工作人员回复,“佛山之前一直在施行,‘新政’对于佛山来讲并不算新。”“原籍佛山,工作地不在佛山,异地缴存的公积金之前就可以在佛山五区贷款买房。”佛山市政府12345热线接受咨询时也回复称,在异地缴存有公积金,后在佛山工作,两地所缴纳公积金也可进行合并使用。而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已经购买过第一套房的市民,只要还清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依然支持购买第二套房。对于提高贷款额度,缩短缴纳公积金时限,12345热线回复称,暂未有相关规定,也暂未接到新的相关通知,而对于近日颁发的“新政”具体如何执行、何时执行也尚未可知。(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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