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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子有抵押有贷款怎么办(房子抵押贷款被拍卖怎么处理)

无力偿还贷款 法院通知要拍卖抵押贷款的房子,但法院估价太低,甚至不到当初银行估价的四分之一该怎么办?

无力偿还贷款,法院通知要拍卖抵押贷款的房子。但法院第五太价格太低无力偿还贷款,法院通知要拍卖抵押贷款的房子。但法院第五太价格太低,甚至到当初银行。低估的1/4,该怎么办呢他给你的价格太低,不让他摆卖。

房子被法院拍卖,银行还在发短信叫我还房贷,怎么办?

房子被拍卖了说明贷款也不用处理了,具体可以打电话问问银行客服。

银行贷款还不上房子拍卖我的征信会是黑户吗

不是。

如果一方抵债,银行拍卖你的房产后;

扣清欠款,剩余部分要退给你。

如果不够扣欠款,剩余部分等于你的债务。这个与黑户无关。

银行贷款还不上房子拍卖后征信记录是什么样的

银行办理贷款,无能力继续还款,让银行拍卖房产还贷。这种情况,对征信有着不良的影响。

首先,人行的征信系统,记录的是你的还款过程。在回款过程当中,你有违约,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征信报告上就记录了你的违约情况。即便日后还清了贷款,但这违约还款的征信记录还是存在的。

其次,银行拍卖借款人房产抵债的前提条件是借款人多次违约,不能按时还款,且已拖欠多期的还款。因此,在银行进入抵押房产的拍卖之前,你的征信记录已经是严重不良了。

扩展资料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分类

1.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2.委托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3.自营贷款: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4.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

急!!!!!!房子被银行拍卖的钱怎么处理?

银行拍卖房子一般是因为房屋所有人拖欠银行贷款,经法律程序后进入执行阶段方可进行的。法院在拍卖房产后,所获取的钱款收入,一般在归还银行欠款后,如没有其他债权人申请执行,则剩余款项将归还给房屋所有人。如房屋为唯一住房,则法院需留足房屋所有人同地段5年租金后剩余款项归还银行欠款,如归还后仍有多余款项,则会归还至房屋所有人。这期间需房屋所有人承担的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均需从该款项中予以扣除。

拓展资料:

1、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工作。

2、司法拍卖种类

司法拍卖包括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法院强制拍卖指的是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将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后将价款交付债权人。而破产企业拍卖是企业资不抵债或其他经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企业撤销、倒闭的,由法院制定清算管理人成立专门的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来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或其他机构拍卖该标的的。

3、王牌流程

拍卖流程包括项目公告、付保证金报名、参与竞拍、支付余款、结算交付五个环节。比普通网络竞拍门槛更高的是,竞买人的支付宝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否则就无法参与竞拍。在标的物公告期间,竞买人可以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此外,竞买人的保证金必须通过支付宝支付,若竞拍成功,余款可以通过支付宝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实现。

房子有贷款,如果被拍卖了,是先还银行贷款呢?还是先还私人欠款

应该是先公后私,有房贷的房子进入法拍程序.拍卖所得是先还银行贷款.剩余的才是私人部份。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在银行有抵押的话,是要先偿还银行的。如果没有的话,是按照一般的债券偿还顺序进行的,一般是优先申请偿还的债权人优先。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的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生效)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补充,法院拍卖房子流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法院拍卖的房子在银行还有抵抵押贷款没有还然后买这房子能顺利过户吗可以买吗?

可以买,有银行贷款抵押的房屋被法院拍卖,办理过户手续会很顺利。因为拍卖后,法院会将拍卖款先偿还银行贷款。贷款还清后,抵押就解除了。

法院再下一份拍卖裁定书。购买人支付全部购房款后,持裁定书,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

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

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买房者)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

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法院强制拍卖、买回的房屋有抵押,怎么办?

法院强制拍卖、买回的房屋有抵押,不会对所有权产生影响,原因是:

1.已有抵押权的房产不影响法院拍卖行为,法院的拍卖是公权力的处分,对因拍卖买回的房子享有所有权;

2.因拍卖所得的房屋价款会又优先受偿给抵押权人,从而使抵押权消灭,使买受人享有没有瑕疵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有:

1.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原效力。同时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告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2.《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第40条 规定: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房子已抵押给银行拍卖后不够还银行的怎么办

抵押物不够偿还的,当然会执行其它资产偿还债务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拓展资料:

1、房地产拍卖委托一般都是因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的清偿,或出于其他较急切的融资需求而被迫拍卖其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如果是法院委托的抵债标的,拍卖完成将直接影响到执法程序的完结,如拍卖不成,通常会由法院将拍卖标的物折价抵偿债务。

2、一般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尤其是直接查封开发商拥有的房地产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且拍卖房地产多为单宗、部分、小规模物业,评估价格偏高势必会影响拍卖成交。

3、买家也是在不充分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下进行竞投,拍卖实际上就是在短时间促成交易,买方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交付款项,承担的风险较大。为了促使拍卖成功,就必须具备价格优势,才能吸引买家竞投。

抵押特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

(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院拍卖房产还清银行按揭剩余款归谁?

法院拍卖房产还清银行按揭,剩余款归房主所有。根据相关法院法规,法院收到拍卖全款之后。首先还银行贷款,然后清偿其他债务和相关手续法院费用,剩下的就还给房主了。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诿、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会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维护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还清债款后剩余的再还给房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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