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保险是什么(保险的保险是什么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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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条解答一.保险的含义是什么?
1.保险的意义就是规避风险,国家医保配上合适的商业保险,可以将各种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意外险防范的是意外风险,比如交通意外;健康险就是用于弥补因为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而寿险是为防范家庭经济支柱遭遇极端风险,家庭陷入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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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最大的作用就是转移风险,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想要让生活过得更好,合理的保险配置是必要的。
二.保险的定义是什么?保险的分类是什么?
1.保险代表着人类的生存智慧,在危险和风暴即将来临时,帮助我们尽可能地做好“防备工作”,抵制着因不可抗拒的风险导致个人生活质量下降,减少人们因遭受不幸的痛苦,在社会生活中以其独特的风格和美丽促进经济的繁荣稳定。
2.保险是一个人生活质量的度量衡。个人生活质量的衡量标准不在于是否因某种良机从此享受荣华富贵,过挥金如土的生活,而在于是否在较高的物质享受下安全、稳定、和睦、无忧的精神富裕。
3.在这种需求下保险应运而生,标志着一种新的社会文明从此缔结。保险的含义是什么?
4.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保险是一种社会化的安排。面临风险的人即广大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公司组织起来,保险公司将风险损失资料进行集中分析管理,用统计方法来预测风险带来的损失,并用所有风险转移者缴纳的保险费建立起保险基金,来集中承担被保险人因风险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
5.这样,通过保险制度,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得以转移和分散。所谓一人损失,大家分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保险活动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实现的,技保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6.在保险制度中,保险费率的高低,建立保险基金的大小,是根据风险的程度,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原理计算出来的。
7.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别是指哪些人?
8.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9.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0.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
11.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2.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受益人。保险合同有哪些体现形式?
13.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4.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等以及其他一些特别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
15.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暂保单是在某些情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
17.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8.保险利益是什么?
19.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20.保险利益产生于技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一定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21.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的前提条件。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22.规定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将保险变成赌博,预防道德危险,确定保险赔偿范围。根据保险原理和实务,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可以不存在,但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存在;而人寿保险的保险利益则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就存在,至于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是否失去保险利益,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原则上没有影响。
23.投保人可以重复保险吗?
24.所谓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个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期间就同一保险责任,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
25.我国《保险法》并没有禁止重复保险。在人身保险业务惯例中,一般对重复保险没有限制:但在财产保险中,一般对保险赔偿总额有所限制。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综合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26.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投保人甲将其价值15万元的家庭财产分别向保险公司乙、丙投保,乙公司承保金额为8万元,丙公司承保金额为12万元。
27.则依据上述规定,当甲发生全损时,乙、丙公司赔偿的总额仍以15万元为限,乙公司赔偿6万元,丙公司赔偿9万元。
此外,在重复保险时,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通知各保险公司。
三.什么是保险
1.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主要用于经济损失的风险。保险被定义为通过缴纳一定的费用,将一个实体潜在损失的风险向一个实体集合的平均转嫁。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到中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冒险借贷,冒险借贷的利息类似于今天的保险费,但因其高额利息被教会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萨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现代保险制度从此诞生。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保险是一种社会化的安排。面临风险的人即广大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公司组织起来,保险公司将风险损失资料进行集中分析管理,用统计方法来预测风险带来的损失,并用所有风险转移者缴纳的保险费建立起保险基金,来集中承担被保险人因风险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
3.这样,通过保险制度,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得以转移和分散。所谓一人损失,大家分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保险活动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实现的,技保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4.在保险制度中,保险费率的高低,建立保险基金的大小,是根据风险的程度,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原理计算出来的。
四.什么是保险…保险是指保险什么东西…
保险:是一种生活方式,是当自己或家人发生风险后,家人或自己的生活方式。在没有发生风险以前早做规划,应对突然到来的风险。
五.保险指的是什么?
1.再保险也叫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进行再保险,可以分散保险人的风险,有利于其控制损失,稳定经营。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再保险关系中,直接接受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也叫再保险分出人;接受分出保险责任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接受人,也叫再保险人。
2.再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再保险分出人与再保险接受人通过订立再保险合同确立的,再保险合同的存在虽然是以原保险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但两者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合同,所以再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原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不能混淆。
3.再保险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类。比例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即分出人与分入人之间订立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险金额,约定比例,分担责任。
4.对于约定比例内的保险业务,分出人有义务及时分出,分入人则有义务接受,双方都无选择权。在比例再保险中,又可以分为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内,将每一笔保险业务按固定的再保险比例,分为自留额和再保险额,其保险金额、保险费、赔付保险金的分摊都按同一比例计算,自动生效,不必逐笔通知,办理手续。
5.溢额再保险是由原保险人先确定自己承保的保险限额,即自留额,当保险业务超出其自留额而产生溢额时,就将这个溢额根据再保险合同分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计算每一笔分入业务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分摊的赔付保险金数额。
6.在非比例再保险中,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协商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额度,在此额度以内的由原保险人自行赔付,超过该额度的,就须按协议的约定由再保险人承担其部分或全部赔付责任。
非比例再保险的保险费率由双方当事人议定。
六.保险是什么?
1.保险既是保障,也是投资,更是一项重要的人生规划。丘吉尔说:“保险是唯一的经济工具,能够保证在未来一个不可知的日子,有一笔可知的钱。”保险二字看似简单,实则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简单地说,保险可以从五个方面来认识。保险是一种“大数法则”的应用。所谓大数法则,是指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中出现的必然规律。举个例子,抛硬币时,抛出正面和反面的机率各是50 ,可实际上,如果你抛两次,却很难得到正、反面各一次的结果,那么连续抛上千次、万次呢?
2.很有趣,你会发现:抛得正面和反面的次数越来越趋向一致,也就是说,概率无限接近50 。
3.大数法则是近代保险业赖以建立的数理基础。以交通事故为例,对某一天的某个人来说,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扩大到全国范围,数据显示,每五分钟就有一个中国人死于车祸,每年丧生车轮下的人口有10万之多。
4.那么大数法则是如何应用到保险中的呢?
5.假设以总数十亿人口计算,车祸死亡概率为万分之一,即假设有1万人投保,每人交费100元,建立总额为100万元的基金,如其中1人死于交通事故,就可以用100万元资金此处忽略运营费用来赔偿、救助死者的家人。
6.保险公司各险种的费率——即保额赔多少钱与保费交多少钱之比——基本上就是按照这个原则来确定的。保险的基本精神是互助。有一个说法,世界上的人分两种:没保险的和有保险的,前者相当于以1:的比例向自己投保,出了事只能靠自己这点钱硬扛;后者则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团体,大家把钱汇在一处,一个有难大家帮,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强得多。
7.一旦团体中有人出事,保险就可以毫不犹豫地为其开出大额支票,而且不用还。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买时用不到,用时买不到”。有些人年轻的时候觉得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根本没必要买疾病保险,等到四五十岁,哪儿哪儿都出了毛病,想买点大病保险以防万一了,结果怎么着?
8.一体检,高血压、脂肪肝都来了,人家保险公司拒保,不卖给你!
9.保险的有趣之处就在于此:先埋单,后消费。
10.周润发对此有一句精辟的话:一般人是看到才相信,而保险是相信才看到。保险为人的生命定价。都说生命无价,但实际上,如果人不在了,很多事情都要用钱来解决。有两件事情,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和预料的,一是意外,一是疾病。现代社会,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儿比比皆是。年老的父母,脆弱的妻儿,感情上固然深受打击,经济上再没有保障的话,无异于雪上加霜。一次大的不幸来临,可以造成家庭财务计划延迟数十年,甚至立刻终止,它不但消耗家庭资产,更可怕的是,它还会带走家庭支柱未实现的价值。
11.如果提前买了保险,能够给家人留下一笔可观的生存金,其实相当于将自己来不及实现的生命价值提前兑现。从这种意义上说,买保险是对亲人负起责任的一种行为。保险是一种理财工具。银行、保险、证券是三种主要的理财工具。把钱存在银行里,风险小,当然收益也低;证券投资可能会获得很高的收益,但也有损失本金,甚至血本无归的风险;保险则比较特殊,投资养老型保险都至少保本,风险几乎为零,兼有投资和储蓄的作用。
12.从储蓄方面来讲,每年都要定期交一笔保费,相当于强制储蓄,对自制力比较差的月光族相当实用,比起在银行存款,保险可以通过复利增值来抵御通胀,而且保险的所有收益都不需要纳税。
13.一般而言,合理的家庭财产配置方式是这样的:现金作为生活储备,基金、债券作为中线投资,房产、保险作为长线投资,三者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结构,即可实现长期发展,持续增值。
七.保险是什么
1.一保险的定义及体现的经济关系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2.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3.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4.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5.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6.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到中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冒险借贷,冒险借贷的利息类似于今天的保险费,但因其高额利息被教会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萨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现代保险制度从此诞生。保险首先是一种经济制度。保险是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对特定危险事故或特定的事件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运用多数单位的集体力量,根据合理的计算,共同建立基金。
7.作为补偿或给付的经济制度构成保险应具备4个要件:①保险必须有危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则无保险。②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以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8.③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④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保险是一种法律关系。保险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另一方对其因意外事故或特定事件的出现所导致的损失负责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权利的法律关系。
9.其特点是:①保险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②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③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事故或事件是否发生必须是不确定的,即具有偶然性;④事故的发生是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⑤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给付金钱或其他类似的补偿;⑥保险应通过保险单的形式经营。
商业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
八.保险的定义是什么??
1.保险的作用1转移风险:买保险就是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为众多有危险顾虑的人提供了保险保障。而接受风险的机构就是保险公司。2均摊损失:转移风险并非灾害事故真正离开了投保人,而是保险人借助众人的财力,给遭灾受损的投保人补偿经济损失。
2.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都是巨大的,是受灾个人难以应付和承受的。保险人以收取保险费用和支付赔款的形式,将少数人的巨额损失分散给众多的被保险人,从而使个人难以承受的损失,变成多数人可以承担的损失,这实际上是把损失均摊给有相同风险的投保人。
3.3实施补偿:实施补偿要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其补偿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投保人因灾害事故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其投保人因灾害事故使自己身体遭受的伤亡或保险期满应结付的保险金;其投保人因灾害事故依法对他人应付的经济赔偿;其投保人因另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其灾害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因施救保险标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4抵押贷款和投资收益: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现金价值不丧失条款”,客户虽然与保险公司签定合同,但客户有权中止这个合同,并得到退保金额。
5.保险合同中也规定客户资金紧缺时可申请退保金的90%作为贷款。如果您急需资金,又一时筹措不到,便可以将保险单抵押在保险公司,从保险公司取得相应数额的贷款。同时,一些人寿保险产品不仅具有保险功能,而且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就是说,如果在保险期间出现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没有发生保险事故,那么在到达给付期时,您所得到的保险金不仅会超过您过去所交的保险费,而且还有本金以外的其他收益
九.什么是保险?
1.简单来说就是“保障”。人身方面如:意外,大病医疗,养老不足,遗产避税,企业风险转嫁等财产在遭受意外损失的时候给预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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