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夫妻贷款(清远买房利好!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或能贷60万!外国人也可缴存)
时隔1年之后,清远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有望再次提高。
近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四份征求意见稿,涉及贷款、提取、个人自愿缴存使用、贷款额度等方面,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月13日-2月26日。
管理办法规定,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除了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人员,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也可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夫妻最高可贷款金额可达近几年最高值
2017年,为降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原来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50万调整为40万元。
时隔1年之后,清远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有望再次提高。
根据最新公布的《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强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属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利用率,加大对新市民及中低收入家庭首次贷款购房的支持力度,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拟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1、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标准。为充分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账户余额挂钩,并较大幅度提高了购买首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倍数值。
拟首次面向外国人开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权限
根据《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面向外国人开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权限。
管理办法规定,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或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的港澳台人员、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下称自愿缴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同时,自愿缴存人符合以下情形的,可申请提取自愿缴存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租房自住的;3、家庭发生突发事件的;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5、账户停缴封存满6个月,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二套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的1.1倍
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积金贷款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在本市缴存公积金或者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以及在签订互贷合作协议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二是在本市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员。
若所购房产为非居住用途的;所购住房为豪华住房,包括独立成栋、联排、双拼、叠拼等形式的高档住房;住房套数和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共计大于或等于2(套/次)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就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南都记者王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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