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被起诉后法院就会强制执行么(强行断供停贷的对与错,过与罚)
截至今天,郑州、武汉、南昌、长沙、太原、景德镇、西安等城市近100个停工烂尾楼盘的业主强行停贷。
咱不说那么多废话,直接上货。
1、购房人停贷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没有。如果银行、法院没有确定停贷文书,购房者单方面停贷即为违约,会影响到征信,有可能被起诉,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
2、银行违规,购房人能否停贷。
答:银行承担监管责任,会由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和购房人无关。
3、楼盘停工或烂尾,购房人能否停贷。
答:可以申请解除购房合同,解除后,无须继续偿还贷款,所交首付和已交月供由开发商返还,同时停止履行贷款合同,开发商终止和购房人的义务。但是不能停贷。
4、开发商挪用监管资金导致烂尾,须承担什么责任?
答:购房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并没有此类条款规定,所以,开发商仅面临行政处罚。
5、一旦购房人停贷,开发商会有什么影响。
答:结果就是退房,参考问题3。
五个问题看到这里,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停贷的三个关键点。
1、为何楼盘在未封顶之前,银行违规发放按揭贷款?
2、明明有监管账户,为何将按揭贷款划入非监管账户?
3、为何银行对资金不监管,导致开发商挪用?
可见,这三个关键点都是针对的银行,那么不管怎么着,这事儿发生了,既然发生了,我们就需要了解事后对各方面的影响。
银行:大批量的不良资产出现。
开发商:房子更加难卖了。
购房人:没房子,失信。
政府:地区房地产供需急须维稳。
简单?实际上就这么简单。怎么办?走法律程序?那这近百个楼盘的几万位业主就白忙活了,因为不管对开发商的处理也好,还是对银行和监管部门的处理也好,压根儿和购房人没什么关系。那既然这么多业主抱团了,就不可能走法律程序,那么怎么解决,您接着往下看。
解决已爆发楼盘的供需问题,同时维稳没有爆发的楼盘。
简单吗?其实不简单。
“供需”这个词要分开,“供”就是房子,“需”是购房人。解决的供的问题,那么需的问题也就解决了,那么供的问题怎么解决呢?只能政府协调,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协调。
政府给开发商钱;
政府让银行给开发商钱;
政府责令开发商想办法弄钱交房。
有人肯定会问:有没有可能给购房人降低房贷?拜托!若天真如你,世界将无法美丽。顶多就是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还有人会问:万一房产崩盘会不会引起第三次世界大战?悄悄的告诉你,会引起外星人入侵。
无非就以上这三个办法,当然操作起来肯定有利益交换,怎么交换就得视情况而定了。至于这件事情是否能戳破房地产的泡沫,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因为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非常复杂,我也不是预言家,明坊的业主们保持关注,或许。。。。。。
房地产行业的乱想不止于此,还有公摊面积,用咱陕西话说:乃球的奏斯喔个乃刀滴李嘉诚搞滴,狗事滴真四个哈怂,都跟着学样儿。
总之,考验政府工作能力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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