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支审计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财政资金审计的审查范围有哪些)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16 ?阅读
1、涉及的单位范围: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
2、涉及的事项范围: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增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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