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买房贷款政策:中介代签购房贷款合同属严重违规行为
买房贷款流程复杂多端,因此房贷合同签约需注意。海南买房贷款政策一般都很正规,不过中介代签购房贷款合同那是属严重违规行为,希望房贷不能乱相信其他。
自2011年以来,随着央行连续加息,深圳等地多家银行纷纷取消了首套房贷优惠,这种“反悔”行为使得一批“踩点”签约,而不能以优惠利率获贷的客户们变成了“等贷族”。银监会正式下发《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与借款人签订不可撤销的书面合同,且该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专家指出,这一规定将为众多“等贷族”带来福音。
已批优惠利率不得“赖账”
这是一个购房者杨小姐的案例:“春节前我们和房主签好了协议,三万元定金也交了,本来说春节后拿到贷款就过户,可之前银行批准的八五折利率优惠却变成了基准利率。这下可超预算了,80万元贷款要多交十几万利息呢!”杨小姐陷入了两难境地:买吧,还款压力太大;不买,三万元定金可就打水漂了。
杨小姐表示,自己仅获得了银行的《贷款意向书》,还未签正式的贷款合同,所以和银行交涉优惠利率有些“底气不足”。然而,银监会昨日下发的新规又让她看到了希望。
通知中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受理并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且在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面签过程中,借款人已单方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确认贷款合同没有法律瑕疵、收益能够覆盖风险、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应继续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上海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这一规定意味着,众多和杨小姐一样已经获得银行贷款意向书的借款人,可以按照意向书上确定的利率继续走完合同流程。不过,他提醒借款人注意,如果优惠利率仅仅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则难以凭此进行投诉。
监管部门将严打虚假承诺
在此之前,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就已经对部分银行“反悔”现象进行了表态。“我们要求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对待客户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客户投诉问题。”银监会一位负责人表示。
此次下发的银监会文件中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与借款人签订不可撤销的书面合同,且该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同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坚持面谈、面签和必要的居访,保证贷款条件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尊重客户自愿选择,严禁虚假承诺、捆绑销售、委托中介机构代签代收贷款合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市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严格按照银监会下发政策执行,妥善处理个人住房贷款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本文由萧萧发布,不代表九财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