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百科问答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

1、济南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2、济南市的土地使用证是在那里颁发的 3、济南房管局官网查询系统 4、济南 房产证 办证地点 5、如何证明过世父母结过婚? 子女想继承房子遇难题 6、全国多个城市启动居住权登记工作,将会带来哪些改变? 7、为了买房,他竟要叫来离婚14年的前妻 8、从哪里能查出来买的房子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济南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济南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

新华社济南8月17日电(记者王志)记者近日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速业务流程,通过“全链条”一网通办,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据了解,按照以往惯例,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约定交房时间,交房后一两年开始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但由于有的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通不过,导致迟迟办不下来不动产权证。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部门规范购房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开发项目就应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作为交房条件写入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企业具备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同时提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申请。

为给“交房即办证”创造条件,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购房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有效维护购房人的利益,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发生;银行与购房人签订购房贷款合同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的抵押预告登记,同时报住建部门备案。

为让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少跑腿,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采集购房人信息时,在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

在登记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济南新建商品房在交付使用的同时,济南不动产登记机构及税务部门并联审核,1小时办结,当场核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购房人申请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可委托登记机构采取EMS方式快递送达,或选择就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委托发证的窗口领收纸质证书,从而实现“交房即办证”。

济南市的土地使用证是在那里颁发的

现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土地、房屋、林地等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济南市编委《关于市和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通知》(济编发〔2015〕71号),济南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由济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自2015年12月30日起,全面启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济南房管局官网查询系统

一、搜索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电脑版本号:Windows 10 专业版

浏览器版本号:Chromium 86.0.4240.198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8楼

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成立于1988年,为济南市房产管理局下属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对市辖区内各类房产交易行为实施监理;审验当事人资格、标的物权属;照章收费、颁证。

二、济南房产证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如上点击济南市官网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三、扩展资料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属于不动产,按规定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要进行查询,应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3、产权人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法律是允许的,应该提供相关身份资料、申请资料等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4、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济南 房产证 办证地点

济南房产证办证有以下地点:

1、济南房产证可以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发证窗口领取;

2、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经七路88号;

3、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站前街9号;

4、历下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历下区历山路152号;

5、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等。

房产证属于不同产,所以只需要找到相应的不动产服务大厅就可以办理。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如何证明过世父母结过婚? 子女想继承房子遇难题

从今年6月份开始,济南市历城区市民杨先生就在为证明父母结过婚而四处奔波。父母相继去世以后,子女们要继承他们名下的房产,按照公证处的要求,需要出具老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父母结婚早且没有历史档案,杨先生和兄弟姐妹们,折腾了大半年,依旧无法提供证明父母结过婚的相关材料。

没有父母结婚证明继承房产无法公证

去年,济南市民杨先生的母亲去世了,而他的父亲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两位老人名下有一套房产,杨先生和兄弟姐妹们商量着将房屋继承到他们四人的身上。“我们到了历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进行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对方要求我们进行继承的公证。”杨先生表示,随后他准备了房产证、户口簿以及死亡证明等材料,但是到了公证处发现,户口簿中对于老人婚姻状况没有明确的记录,同时也没有父母的结婚证,导致无法进行公证。

“公证处要求开具我父母婚姻状况的证明,才能进行房产的继承公证。”杨先生又来到了历城区民政部门,因为老人是1955年前结婚,并未查询到相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即使能够查询得到,2015年后民政部门就已经不予开具婚姻状况申明了。”无奈之下,杨先生只能另寻他法,希望找到父亲的档案等能够证明父母夫妻关系的材料,但因为时间久远也没找到。

杨先生说,目前兄弟姐妹四人都有档案,个人档案里父母填写的都是两个老人家的名字,原本以为这可以作为父母关系的证明,但是这个材料也不行。

只能子女互相起诉当事人觉得伤感情

如何才能顺利继承房产呢?公证处给杨先生支了个招,按照目前的情况,只能走起诉的途径,子女们之间互相起诉,谁起诉谁都可以,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作为房产继承的依据。但是,对于这个方式,杨先生总感觉会伤害到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而且传出去也不好听。”

4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首先联系了济南市历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的房产继承需要先走继承公证,只要公证处开具了相关的公证材料,就可以依法进行过户。记者随后联系了公证部门,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强调,因为户口簿中没有婚姻状况说明,而且没有结婚证,需要当事人提供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相关的材料。

民政部门是否可以提供婚姻状况的申明呢?历城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从2015年开始民政部门已经不再出具婚姻状况的申明了,而且老人如果结婚时间过早,档案中也是查询不到的。“如果市民有这类情况,父母还在世的话,可以过来补办结婚证。”对于老人已经去世的情况,婚姻登记处建议从个人档案中查询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证明的依据。

“找证明材料已经找了半年多了,都无法找到。难道只能走司法起诉的途径了?”杨先生感慨。

全国多个城市启动居住权登记工作,将会带来哪些改变?

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办理。目前,已有多个城市启动相关工作。

为了买房,他竟要叫来离婚14年的前妻

在几天前的12月26日,济南实施了房产限购新政,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房,外地限购1套房,这一下子让不少想买房的人买不了了,可是1月2日上午10点多,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到了一位李先生的电话,他说遇到了跟别人不一样的问题,想退房退不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他从单位上买了一套房改房,当时花了六千块钱,2003年他就和妻子协议离婚了,当时在离婚协议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李先生给了前妻六千块钱,明确说这个房屋归李先生所有。然后,2005年的时候,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就办下来了。

这张房产证上显示房屋所有权人只有李先生一个人,他也认为这个房子已经与前妻没有任何关系了。然而之后发生的事却让他没有想到。

李先生表示,后来由于单位房改政策的原因,这个房子就交回给单位了。他现在是又买房子,开发商要查限购条件,说他不符合规定,因为他在名下还有这一套房子。

明明已经交还给单位的房子怎么还在自己名下,中间出了什么问题呢?

济南铁路局房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先生的房子最后走手续,需要到到经七纬二那办手续,那里很严谨,要求当事人都要到场要照相,如果李老师的前妻不到场就不给办理。

问题原来卡在了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李先生必须要与前妻共同到场签字才能办理退房手续,然而,这却对于离婚十几年的李先生来说却很难办到。

李先生表示:“一开始我也跟她说了这个事,她一开始也答应了,后来就拖拖,再后来打电话还接再后来电话不接,发短信也不回了。”

这下可让李先生犯了难,在单位他其实已经交出了房子钥匙,盼着赶紧把房子退回,而不动产登记中心却明确表示如果李先生的前妻不到场,是不可能办理退房手续的。然而,就在仔细查阅了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网页后,李先生却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他找到了房管局关于居民退出公有住房购买确认,上边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的。

居民退出公有住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材料:

(1)产权单位授权委托书(含委托内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一式两份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购房人夫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退房:①《济南市居民房改退房(暨退还产权)申请审核表》(一)一式四份。②《济南市居民购房申请表》原件一份。③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退房:①《济南市居民房改退房(暨退还产权)申请审核表》(一)一式三份②《济南市居民购房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 返售住房 :①《居民换购住房返售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购房人或配偶已去世的,提交《济南市居民房改退房(暨退还产权)申请审核表》(二)一式三份。②《济南市居民购房申请表》原件一份 。③房屋所有权证。

李先生表示,只是要求产权单位委托人办理这些东西,根本没有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到现场。

编后:这事还真是不好办,李先生的前妻并没有法律义务必须来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帮李先生办理退房手续,如果人家就是不来,李先生这房子那就退不了。明天的追踪报道会继续关注此事。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多房产信息

从哪里能查出来买的房子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

本文由萧萧发布,不代表九财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zxwl56

微信咨询
九财网
返回顶部
X九财网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zxwl66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