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四项“新政”利民惠民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25 ?阅读
在房价高企的当下,住房公积金成为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助力器”和“减压阀”。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知利好消息,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近日通过四项“新政”,进一步放宽、创新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使之更利民、惠民。新政主要内容包括:今后将为高层次人才提高个性化服务,低收入人群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已买房居民可提取公积金付物业费,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等。四项新政具体将惠及哪些人群?我们将从中获得哪些利好?昨天,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曹静平,请她为我们作详细解读。“助力”新政领军人才可享多项政策优惠为优化我市招才引智环境,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安家置业的后顾之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该办法以政策优惠和服务优化为主要内容,从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服务等方面全方位构建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领军人才可享受的政策优惠主要涉及提取、贷款两方面,体现为“三放宽一缩短”:一是放宽购房提取额度,领军人才购买自住住房不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可自购房之日3年内每年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是放宽租房提取额度,领军人才如果租房,可每年按实际支付的房租、物业费等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三是放宽贷款最高限额,领军人才首次购房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时,可按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限额的1.5倍计算;四是缩短申贷缴存时限,领军人才正常缴存公积金一个月后,购买自住住房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将为领军人才提供“四个一”个性化服务,包括开辟一条绿色通道、设立一名服务专员、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建立一套信息档案库。“促稳”新政:低收入者可提公积金付房租“在房价一路上涨的背景下,许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低收入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具备购房能力,转而依靠租房生活,此次新政特别放宽了提取条件,让低收入人群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曹静平表示。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嘉兴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对象,凡在本市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租房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公积金或封存账户中留有公积金余额的职工都可以提取。但需要提醒的是,为了规范提取程序,上述办法规定了“先租后提、适当控制”的原则,即须在租赁行为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办理,租期较长的可分次办理提取。连续租赁期内,可以每间隔6个月申请提取一次。根据嘉兴普通住房的实际租金水平,该办法规定年提取租金金额不能超过15000元。“提速”新政:住房公积金可支付物业费此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定出台了《嘉兴市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暂行办法》,明确凡是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均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名下的一套住房的物业费。按相关标准,实际提取的年度物业管理费最高不超过3200元。据了解,我市在全省11个地市中率先出台了该项办法。“这是为了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有效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努力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曹静平介绍说,此前,我市相关人员还特地赶赴扬州、镇江,了解学习两地在这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据分析,仅市本级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条件的缴存职工就有近5万人,占市本级实际在缴职工的36%。“减负”新政: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众所周知,目前买房的商业贷款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购房人如果选择商业贷款,就意味着需要支付更多利息,进一步加重了购房压力。此次,《嘉兴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出台,打开了购房贷款“商转公”的通道,将为不少购房家庭实实在在“减负”。“由于公积金利率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差距增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取消、公积金贷款可按月还贷等原因,部分职工迫切希望‘商转公’。”曹静平说,此前,部分职工在购房时还没有缴存公积金,或缴存时间没有达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但为了购买到心仪或急需的住房而选择办理商业贷款。此次新政就是为这类家庭打开“商转公”通道,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一户家庭购买首套房为例,假定其现有商业贷款余额30万元、贷款期限还有20年,贷款利率为目前基准利率(6.55%),如果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那么贷款到期后,这户家庭累计支付的贷款利息为238934.18元,而如果将上述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那么累计支付贷款利息为155507.55元,两者相差近8万元。对于选择“商转公”的贷款家庭来说,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公积金按月还贷业务也为贷款家庭减轻了每月还贷的压力。新政初衷:破解“瓶颈”助圆百姓安居梦据了解,自199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第一笔住房公积金,到1997年为经济适用房发放第一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职工每月缴交3到5元公积金,至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突破百亿元大关,嘉兴住房公积金事业历经20年实现了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截至今年4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超过35万人,占全市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的48.92%;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51.07亿元;各类提取超过69万人次,提取公积金149.97亿元,缴存余额突破百亿元大关;累计为近10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难题,支持购房近1000万平方米,发放公积金贷款152.97亿元。通过资金安全运作,我市公积金还累计上缴财政部门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20亿元,为政府解决困难家庭发放住房补贴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保障。
“不过,当前住房公积金发展也正遭遇‘瓶颈’期。”曹静平说,随着越来越多的职工缴存公积金,大家也越来越关注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方面的政策创新,要求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的呼声日益高涨,希望充分使用公积金、进一步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的期望更加迫切。为此,在多次调整优化惠民政策之后,此次我市经反复研究酝酿,再出四项公积金新政,旨在进一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帮更多职工家庭圆安居梦,同时也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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