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组合贷款怎么还款 (组合贷款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这些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化了)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网民提到的这一情况将不再是问题,已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修改,新政策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了组合贷款的市民
还款6个月后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网民余女士:我首套房使用的是组合贷款,每个月公积金贷款部分要还款1000元,商业贷款部分还款3000元,压力很大。买房后工作也转正了,每个月公积金存缴额度增加了不少,现在公积金账户中有不少钱,可是不能提出来还商业贷款?
网民刘先生:我的公积金账户中余额很多,却不能提取还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只能白白躺在账户中。
刘先生说,他是2015年买的房子,因为总价较高,使用的是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部分已用足政策贷了60万元,剩下的小部分是商业贷款。
“我的公积金账户中余额还不少,如果全部提取出来就可以把商业贷款部分还完,那样就不用每个月自己掏钱还房贷了。”刘先生说,根据去年的政策,如果使用的是组合贷款,那么要先还完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然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商贷,“希望能调整政策,帮我们减轻压力”。
这位负责人特别举例说,如果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需还款20万元,而购房者的公积金账户中还有30万元余额,那么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商业贷款本金,即最多只能提取20万元。
市民关心的,还有这些改变:
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
不用再提交证明材料
问:我2017年12月退休,今年准备提取公积金,怎么办?
答: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符合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条件,且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到缴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可不再提供《退休证》等证明材料,凭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办理提取手续,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职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的,无须提供单位证明材料。
再次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简化办理手续
问:之前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再次办理提取时,还是需要一样的材料吗?
答: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柜面办理过以下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再次办理时,如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发生变化,凭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全部资料方可办理。
(一)凭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
外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不再由承办银行受理
问:我老公在武汉市缴纳了公积金,我们在宜昌市购买了一套房子,怎么提取公积金?
答:非本市户籍职工(铁路沿线缴存职工除外)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配偶凭外地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直接受理审核,各承办银行不再受理此项业务,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如需向有关机关进一步核实资料真实性的,审核时限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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