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上的青岛银行贷款 (半岛聚焦丨征信花钱就能修复?青岛一女子买房时听信忽悠结果被坑八千元!专业人士这样提醒→)
虽然李女士对于改征信这方面不太了解,但着急买房的她还是花了8000块钱,与这个公司签订了一份征信维权服务合同,并把钱打到了对方账户。
李女士认为,如果事情办成,能顺利买房的话,也不差这点儿钱了。可是,虽有合同在手,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几个月过去了,自己的征信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超期后,我电话联系了对方十多次,但每次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复,对方一直没有承诺何时把事儿办妥或何时退钱,只是一再延期,敷衍我说继续帮忙处理,让我再等等。有时候需要打好几次,电话才接通。”李女士感觉到事情不太对,觉得征信肯定修复不了了,便只想把钱要回来。3月18日,李女士再次联系了公司工作人员,要求对方一周内把8000块钱一次性全部返还,对方答应退钱,提出分几次打钱,李女士没有同意。
随后,李女士和丈夫来到了该公司的办公地点,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了李女士夫妻二人。“经过协商对方同意在3月25日24时前把钱全部退给我们,当时我们要求对方写一个承诺书,但是对方不肯。”
此外,工作人员还介绍,即便有了逾期记录,也不要恐慌。一方面,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另一方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和投诉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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