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需要什么材料 (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这些材料你准备好了吗?)
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
贷款银行不支持办理按月转账业务
需职工去网点柜面办理提取的
要提供哪些提取材料呢?
我市纯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免资料。
纯公积金贷款
我市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在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时,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组合贷款合同。
组合贷款
其他类型贷款,需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办理提取: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及直销银行贷款)、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邮储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平安银行(仅限查询杭州分行辖管网点的贷款)、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其中,还款凭证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委托代领的,除以上材料外,
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杭州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
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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