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上浮10%怎么算 (快评 |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到80万,影响有多大?)
6月15日,
青岛住房公积金官宣重磅消息!
贷款额度提高!
通知自今日起,购买家庭首套房的,夫妻双方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可贷至80万,单人可贷款最高50万;购买二套房的执行原先60万和36万规定不变。
之一:与商贷对比,差距有多大?
众所周知,目前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为3.25%,二套上浮10%为3.575%。如果同样以贷款80万元为例,商贷首套4.25%,贷款30年计算,两者比较能差多少呢?
1、商业贷款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商贷按首套4.25%利率,月还款额3935元,30年利息总额61.7万元。
2、公积金贷款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按公积金贷款首套3.25%利率,月还款额3481元,30年利息总额45.3万元。
两者比较,同样贷款80万元,月还款额相差454元,1年下来相差5448元,30年下来如果用公积金贷款,一共能节省16.4万元。相差还是挺大的。
公积金贷款提额,对广大买房者来说,尤其是刚需买房,无疑迎来实质利好,可以优先使用公积金贷款,进一步降低购房利率成本。但有以下几点须引起注意:
1、本次政策调整倾向于支持刚需群体,贷款额度提高只针对首套房,但对购买二套房的未作调整,仍维持原来的标准。这说明,改善群体、购买第二套房的这次无法受益。
2、在关于二套房的界定上,这里面包含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一是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不管有无贷款,再买第二套房,那肯定享受不到这个提额政策。
二是名下仅有一套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还有商业贷款或已结清。如果卖出仅有的一套,再改善置换另买一套,也应该算首套,并且享受3.25%的贷款利率。
二是名下仅有一套房,但已使用过或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现在把仅有的一套卖出,再改善另买一套,虽然名下仍然仅有1套房,但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因此,已经不能算首套。公积金贷款已经是第二次使用,所以不能享受这个政策优惠,仍按购买二套房的执行原先60万和36万规定不变,并且贷款利率上浮10%为3.575%。
之三:公积金贷款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
近来,公积金贷款政策利好频出。此前,5月23日,青岛公积金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租购并举支持力度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的通知》,主要涉及三大变化,对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以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核心内容主要为:
1、房龄+贷款年限小于等于30年更改为房龄加贷款年限小于等于50年;
2、取消房龄跟首付比例挂钩,统一青岛首套30%、二套40%首付(认房又认贷);
3、公积金缴存满12个月更改为满6个月即可申请(申请时公积金正常缴存状态)。
应该说,这一系列公积金新政的调整,对青岛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来说都是利好。随着首付比例的下降、贷款年限的拉长、贷款额度的提升等条件越来越亲民惠民,都为购房者降低门槛买房、降低成本买房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空间。
但与此同时,公积金贷款降低条件或提额,无疑会对商业银行贷款产生一定替代效应,对银行来说,是利空,住房贷款市场份额会有一部分被挤占。但如果政策刺激作用下,能促进更多买房者加快入市,也算是共同做大市场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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