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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借贷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课堂!你关心的“借贷”关系问题都在这里)

2022

民法典课堂

开课啦

“借”还是“借到”究竟是怎么认定的

01

2021年8月,小甲因经营需要,提出向小乙借款30万元,并出具了一份《借条》,载明:“今向小乙借人民币30万元。”然而,小乙向小甲催讨借款时,小甲却玩起了“失踪”。那么小乙只有这张借条的情况下,法院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不仅要有双方合意,还需要实际支付行为。《民法典》规定以“成立”取代“生效”,对出借人的要求有所提高。在该案中,原告小乙的主张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其原因在于《借条》上的“借”字。“借”与“借到”一字之差,在法律上却有着非常大的差别。原告小乙提供的借条,仅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借贷的合意,其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如转账凭证、对方的《收条》等,无法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成立。

砍头息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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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向老王借款100万元,借期1年,年利率10%,老王只转账90万元给老李,10万元作为利息预先扣除。那么借款本金是100万元还是90万元呢?

“砍头息”是指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由借款人按照约定分期偿付给出借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规定,“砍头息”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老李实际借款本金90万元。若借款人主张借款本金预先扣除利息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将依据借贷双方的结算规律、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予以综合认定。

关于“利息”你应该知道的

03

2019年5月甲出借给乙50万元,乙为甲出具借据,约定借款金额5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24%。借款后,乙未按照约定偿还本息。2021年1月,甲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偿还本金并按照年利率24%标准偿还利息。那么该案的利息怎么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3日最高院审委会通过)第三十一条第二款“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规定,上述案件于2021年间起诉,适用该条规定,由于所涉借贷合同成立于2019年5月,截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按双方约定的年利率24%计算,不违反当时的法律规定,可予以支持,自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息,则应按照起诉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划重点!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第三款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约定利息的利率上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3日最高院审委会通过)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认定的

04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集中体现在《民法典》第1064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定性,将直接影响夫妻非举债一方或债权人的利益。结合《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可划分为共签共认之债、家事代理之债、债权人举证之债。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债权人应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以减少无法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同时,夫妻一方如发现配偶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对外举债,未举债一方应当明确告知债权人自己的反对意见,切不可以自己名义向对方还款,或表示同意清偿等,以减少“被负债”情形发生。

借条的正确打开方式:

借 条

为购买房产/汽车/装修/生意/日常消费生活等,今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___(身份证号:______)借到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年利率___%(大写:百分之*),于__年_月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若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二/三/四倍计付逾期利息。

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这些民间借贷知识

大家都学会了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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