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我市推出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
据枣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贷款科颜科长介绍,所谓贴息业务,是指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银行按照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先行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可置换贷款,由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据了解,贴息资金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和中心与承办银行协议贷款利息的差额计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贷款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中心于次年1月1日起相应调整贷款贴息额。借款人如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贴息贷款的,应征得中心和银行的同意,同时中心将根据变更情况调整相应贴息额度。另外,贴息期限为贴息贷款还清为止或贴息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之日止。中心在借款人还款的次月,向承办银行支付贴息资金。
针对以下几种情形,中心有权终止贴息,并不再实行贴息贷款的置换。这些情形包括:借款人向中心、银行提供虚假、失效、非法的资料申请贷款的;借款人连续六个月或累计十二个月发生贷款逾期的;借款人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的;抵押房屋有关司法机关依法限制、处置的;其他约定情形。
在贷款置换方面,当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0%时可启动贴息贷款业务;在个贷率降到70%时,将停办贴息贷款业务或启动回购业务,将贴息贷款置换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在置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风险由承办银行承担;置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贷款风险由中心承担。贴息贷款借款人还款采用统一定日扣款方式,每月20日为扣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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