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和主板退市区别(一图看懂新旧退市标准变化!新标准下哪些非ST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12月14日晚,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在退市标准、退市程序上进行具体优化。新增市值退市,标准为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此外,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流程大幅缩短;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同时放开首日涨跌幅限制,压缩投机炒作空间;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等。
此次退市新规的主要修订点:
1、新增多个退市指标,包括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市值低于3亿元、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对年报或半年报保证真实准确完整、重大违法财务造假、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
2、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
3、取消单一净利润和营收指标,新增组合指标: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ST,连续两年,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4、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
5、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子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
6、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
7、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
8、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9、可转债兼具股票属性,同步取消可转债暂停上市,不再另行规定其终止上市条件,明确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10、将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纳入风险警示板交易。改革完成后,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根据全新的退市财务类指标,即连续两年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可以筛选出32家非ST公司。此类公司前三季度营收低于1亿元,且今年前三季度和去年扣非前或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存在退市风险。
本文由染其发布,不代表九财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