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押品管理办法最新(中国银行押品管理办法解读)
作者:染其 ? 更新时间:2023-04-05 ?阅读
第一条为规范抵债资产管理,避免和减少资产损失,及时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信用社比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抵债资产是指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本办法所称以物抵债是指银行的债权到期,但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银行债权的行为。
主要措施如下:1、严格准入押品 ,选取保值、增值、容易变现的押品 2、严把抵押登记关,合同签订要符合法律规范 3、客观审慎评估押品价值,定期评估 4、建立严格的抵押管理流程和操作要求 5、建立有效的押品动态监控,防范减值风险 6、加强押品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押品管理相关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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