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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贷款手机出现贷款成功(没有申请却出现贷款记录?监管就消费投诉作出提示 一文教你防范)

“我从来没有在这个平台贷过款,为什么征信记录里会出现逾期记录?”“之前都没有听说过这家平台,现在要求我还款,应该在哪里查询贷款记录?”……在微、贴吧等公开平台,不少金融消费者发出此类疑问。

其中,作为资金方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成为被“声讨”的主要对象,甚至是遭到用户大量投诉。在黑猫投诉等投诉平台,同样不乏用户反馈称,未在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借款,却收到了催还款的短信,而下载该机构APP后却也显示没有贷款记录。

对于此类问题,有监管方做出了风险提示。9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山西银保监局于9月24日发布《关于办理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贷款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提出近期因办理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贷款引发了一些消费投诉,主要反映有关机构诱导消费、消费者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消费贷款不知情以及因还款不及时影响个人征信等问题。

根据《风险提示》,用户首先要全面正确认识消费贷款业务,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的贷款。办理消费贷款的消费者,要详细了解有关业务知识,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机构,规范办理业务并履行还款等义务。

(图片来源于:银保监会官网)

《风险提示》指出,目前,消费金融公司通常采取线上方式经营消费贷款业务,并与第三方服务平台合作开展。因消费贷款业务涉及消费项目提供方、贷款提供方(消费金融公司)等不同业务主体,消费者在进行相关消费并需办理消费贷款时,应根据不同业务办理内容,区分不同的合同责任主体,重点要明确贷款主体、服务收费及后续服务争议解决事宜。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根据《风险提示》,分期项目的提供方(平台场景方,主要是互联网平台),以及发放贷款的机构(资金方,主要是金融机构)通常是不同的主体,部分互联网平台并没有正确对用户履行提示与告知义务,同时部分金融用户也没有意识到所谓的“信用支付”、“先花后还”涉及到了金融消费,上述因素共同推动了“没有申请却出现贷款记录”现象的产生。

“简单来说,就是用户在A平台使用了分期或贷款功能,但实际的出资方可能为银行、消费金融或是小额贷款机构,信息可能会被记录在征信报告中,当用户出现逾期,也会收到相关平台的催款。”苏筱芮补充道,“用户在正规平台使用相关产品时,只需留心《用户协议》等,就能看到该部分内容。”

《风险提示》中同样提到,消费者要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及消费贷款合同,着重了解第三方服务平台有关收费情况和贷款提供方信息、息费计算明细、贷款还款方式、逾期利息计算、终止办理流程、违约金以及相关争议处理等内容。

办理线上业务时,要自行下载安装手机APP,并由本人亲自操作办理,切勿让他人代为操作。对于“同意”或进行“下一步”操作,要先确保清楚页面内容,避免因本人不知情或违背本人意愿办理而引发后续纠纷。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基于与消费项目提供方合作的模式,消费金融在3C数码产品、教育、租房、医美等多个场景的分期产品中扮演重要角色,也曾屡屡因为合作方跑路引发纠纷。尤其在教育等预付费领域,合作方跑路后用户无法继续使用产品,但仍需向消费金融偿还贷款。

《风险提示》中对此也进行了强调,用户要认清机构资质,辨别消费项目提供方、贷款提供方等业务主体,谨慎评估,尽量选择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的资质全、规模大、信誉好的服务平台类机构。防止因第三方服务平台经营不善、“跑路”或涉及违法犯罪而引发相关风险。

苏筱芮分析指出,本次《风险提示》中对于理性适度消费、采取有效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等内容,与此前监管方向保持一致。用户在进行消费贷款相关服务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内容,从监管提示中吸取经验,避免踩坑。

苏筱芮认为,《风险提示》的发布也说明当前在消费金融行业依旧存在对于业务性质认识不足、贷款流程争议等问题,同时也反映出金融消费者教育力度不足的现状。除了用户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外,行业消费金融机构也应该通过官方、App等多方位渠道,以更为通俗易懂的形式向金融消费者传递金融知识,持续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工作。


北京商报 记者 岳品瑜 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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