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近6年仍没住进新汉城
作者:萧萧 ? 更新时间:2023-09-26 ?阅读
2008年首付9万买了新汉城的一套期房,承诺第二年交房。没想到,直到现在,开发商仍未交房。“去年年底,开发商告诉我,要想收房必须一次性付清全款。我当初是贷款买房,为啥非逼我一次付款?”昨天,市民肇女士给沈阳晚报维权热线打来电话投诉。 2008年10月 消费者:开发商迟迟不签购房合同 2008年6月,肇女士在皇姑区的新汉城楼盘看中了一套73平方米的期房。当时与沈阳百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认购书,肇女士买的房子每平方米为4000元,总价292000元,首付款为92000元。采取按揭的方式购房,认购金为20000元,在2008年6月13日前再补齐72000元的首付款。双方约定,交房时间为2009年10月。 首付款全部交齐后,按照正常程序,肇女士需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开发商却迟迟不签。后来,肇女士从售楼员口中得知,房子没有办下来预售许可证,签订不了购房合同。 2008年10月,新汉城给业主下发一个《承诺书》,意思是因为承诺开盘的时间延迟,决定对认购楼盘的业主给予补偿。如在2009年10月31日前未能入住,开发商将从逾期日起到进住日期按每日万分之五给予业主补偿。而且公司承诺在原房价基础之上下降5个点,还可以享受房交会补贴政策。 2012年12月 开发商:4年后才交房前提是“全款” 2008年12月,迟迟未开盘的开发商再次对业主发出承诺书,说是由于国际国内大气候的影响,原拟定的开盘时间未能如期开盘,预计开盘时间为2009年2月,入住时间推迟至2009年12月。这个承诺书发出后,一些业主纷纷找到开发商退房。但肇女士却对房子仍抱有一丝希望,就决定再等一等。 到了2009年底,肇女士发现,她购买的期房不但不能交房,而且没有建完。为了能早日签订合同,她和家人几乎天天到售楼处询问交房的日期,以及预售许可证办理下来的日子。但是,开发商的态度却急转直下,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推脱。 到了2012年,房子入住仍是遥遥无期。肇女士每次到售楼处询问签订合同时间以及办理入住的日期时,售楼处都是态度暖昧,始终不能给她一个肯定的答复。2012年12月,开发商给肇女士打来电话,表示可以交房了,但前提是不能贷款买房,必须交全款才行。这样的交房条件让肇女士感觉无法接受。“当时买房时就确定是贷款买房,如果是全款我也不能买,因为同时买了其它房子,手头的存款也不多,现在让我交全款,我根本也拿不出啊。” 2013年12月 售楼处:未收房也要承担采暖费 因为拿不出全款,开发商一直未交房。2013年12月,开发商再次给肇女士打去电话,表示如果肇女士不能一次性付全款,可以分两次分期付款,第一年交178748元,第二年交余款110000元。“分期付款也不是贷款买房呀,开发商为啥不允许贷款买房,肯定是手续上有问题,难道他们的预售房许可证仍没办下来吗?”带着这样的疑问,肇女士又多次到售楼处询问,但没有一个人愿意给她解答。 更让肇女士气愤的是,售楼处一位姓何的女士还告诉她,房子前两年(2012-2014)的采暖费由她承担,因为开发商在2012年就通知她收房了,但因她自己的原因没有收。 2014年2月 销售方:如何解决下周一给答复 昨天下午,沈阳晚报记者陪同肇女士来到位于皇姑区明廉路的新汉城售楼处。几位售楼员听完肇女士的诉求后,异口同声地表示,“我们是新来的,领导不在,领导的电话不知道。”对于这样的反应,肇女士说她早就习惯了,“因为每次来,售楼员都是相同的答复”。 肇女士告诉记者,她现在对新汉城的房子已经彻底失望。“希望开发商给我退房,并赔偿我部分损失。”随后,记者拨通了一位负责销售的孙经理的电话。孙经理表示,公司以前是开发商售楼,现在已经转包给代理公司销售了,而且他是2012年以后才来到公司的,对之前的事情不了解,但他可以把肇女士的情况记录下来,向上级领导那里反映,看如何解决。最早会在下周一(3月3日)给予答复。(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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